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2月2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2023年12月28日起,个人投资者提交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者对该交易进行失败确认,在T+2日后(包括该日)个人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投资者申购款本金将退还给投资者。
(2)恢复办理本基金个人投资者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日期,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本基金暂停接受个人投资者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个人投资者的赎回业务仍照常办理。
(3)投资人欲了解详细情况,可及时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致电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9-5597)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s://htamc.htsc.com.cn/)咨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之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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