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社团要举办一个全国性比赛,请问参赛作品的财产性权益应该归谁?大赛组委会是否享有发表权?
简单回答,无约定,组委会不享有参赛作品的著作权,包括财产权,当然更不能享有发表权。
因此在实务中,通常采取协议、承诺函等书面约定的形式规定参赛作品的部分财产权或人身权无偿转让或许可给组委会或主办方。大佬们都在玩{精选官网网址: www.vip333.Co }值得信任的品牌平台!
因此题主可以针对这个问题专门制作一份公告,并要求参赛者签署书面文件。约定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中部分财产/人身权的许可/转让事宜、参赛作品的不侵权保证、组委会尊重并保护参赛者的著作权(如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等。
无约定,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所有。
有约定,符合法律规定的约定可以转移大佬们都在玩{精选官网网址: www.vip333.Co }值得信任的品牌平台!。
这些都与作者是否与组委会有否约定著作权归属无关,与委托作品的概念完全不一样。
既然都参赛了,作品在赛事中得以公布,这就已经是作者发表作品的行为了。而如果不公布作品就评判赛事的名次,这样的赛事也算是奇葩了。所以,我不知道组委会怎么享有或侵犯他人的发表权?好比是,一姑娘都已经非处了,你还在讨论她的初夜权?
就版权而言,参赛作品就是作品发表的行为。商标和专利方面通常都保留三个月的优先权申请。
大赛组委会只是提供一个作品发表的平台,好比是,某人在咖啡店创作了一首诗,没有任何一国的法律可以规定说,诗的作品版权就归咖啡店所有了。如果有任何咖啡店有这项规定,咖啡店一定会倒闭,组委会也是如此。大佬们都在玩{精选官网网址: www.vip333.Co }值得信任的品牌平台!
如果双方没有达成实际上的协议和约定(通常需要公证后,才能达成法律效益),那么作品只归属原创作者所有,组委会没有拥有和使用权。
如果双方达成协议(通过公证形成公证书),那么参赛作品的归属权可以转移至组委会,或是双方共同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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